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关于教学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
与消防评估验收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消除校园内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我园决定对幼儿园教学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与消防评估验收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与消防评估验收项目。
2.项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华二横路3号海口市机关幼儿园
3.建设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喷淋系统改造、消防管网整改、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更新维修以及中班教学楼消防安全评估等,具体项目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2)消防安全评估:对幼儿园教学楼消防系统进行全面评估检测,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3)消防验收:协助完成幼儿园教学楼消防改造后的相关验收工作。
4.计划工期:50天自然天数(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项目预算金额:19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消防工程标准,确保通过学校组织的功能性验收,取得合格报告。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学校或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或消防评估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一 加盖公章);
5.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盖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部分: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消防评估验收部分: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相关资质,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3.省外施工单位应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进省(区)信息登记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及遴选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5月1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方式,所有材料需按以下报名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后提交至海口市机关幼儿园行政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报价函。
注: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提交。
四、选择与公示方式
结果公示:中选单位将在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及审计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五、解释权
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所有。
六、联系方式
单位:海口市机关幼儿园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华二横路3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189888285
海口市机关幼儿园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